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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娄底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娄底市2025年产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 娄发改工高〔2025〕394号 
		 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 娄底市财政局 
	  关于组织开展娄底市2025年产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
		  各县(市、区)发改局、财政局,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、财政局,市直有关单位: 
		           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23〕54号),大力实施产业培塑行动,加快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,助力实现“三高四新”美好蓝图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娄底市产业项目建设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娄财建〔2019〕150号)要求,经报市政府同意,决定启动2025年市本级“产业项目建设”资金备选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	  一、支持范围 
		  1.省、市重点产业项目; 
	  2.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、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及课题研究和平台建设项目; 
		  3.对全市实体经济和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; 
	  4.科技含量高、核心竞争力强的重大产业建设项目、重大产品创新项目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。 
		  5.重点聚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,重点支持入统在建的战略性新兴企业扩能改造升级项目、高技术产业投资项目、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。 
	  二、申报条件 
		  1.申报单位原则上为规模以上企业,必须依法经营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,生产及经营状况良好,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,近五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; 
	  2.申报项目符合国家、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,符合市产业政策支持的条件,发展目标明确,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市场前景好、带动能力强、影响力大; 
		  3.申报项目本年度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过同级财政资金支持; 
	  4.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,只能申报一次;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,只能申报一个项目;三年内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项目原则上不再考虑;避免重复申报,多头申报; 
		  5.申报项目程序合法、手续齐全。 
	  三、程序要求 
		  1.申报程序。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,由各县(市、区)发改局、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汇总推荐报送,市直项目单位直接报市发改委。各申报主体要对项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负责,由县级发改部门推荐报送的项目,县级发改部门要认真把关,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,履行好监管责任。 
	  2.审核程序。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,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联合审核,根据专家评审意见、联合审核意见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,确定资金支持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市发改委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。 
		  四、材料要求 
	  1.县市区发改局、财政局、市直项目单位的请示文件; 
		  2.资金申请报告; 
	  3.项目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承诺函; 
		  4.项目现场核查表。 
	  五、时间要求 
		  2025年10月10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。 
	  联系人:阳雪慧  8269936 
		  邮  箱:ldsfgwggk2023@163.com 
	  附件: 
		  1.   2. 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  娄底市财政局 
	  2025年9月12日 
		
	 娄底市2025年市本级“产业项目建设专项”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
娄底市2025年市本级“产业项目建设专项”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 
	 项目现场核查表
项目现场核查表 
		
 
		
 
  
 